《中英北京条约》是英国与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与《中法北京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构成了《北京条约》的主体。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忻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
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世界市场的需求,它们把侵略的矛头指向了中国。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58年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为了进一步攫取特权。1859年,英、法、美三国分别派遣驻华公使,率领舰队来华换约。清政府则加强了天津、大沽的防务,准备在上海与英、法公使换约,以阻止公使入京。而英、法等国拒绝在上海换约,于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不按照清方指定的路线入京,强行突入大沽,结果被清军打得大败。英、法决定再次组织联军发动大规模的侵华战争。
1860年8月,英法联军17000余人到达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领天津,大败清军主力于通县一带。9月22日,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任命恭亲王奕訢为全权议和大臣,留京求和议约。英法联军占据了北京安定门,抢劫和焚毁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在谈判时,清政府毫无抗争,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10月24日,奕訢与英国代表额尔金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同时交换批准了《中一英天津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主要内容有:1.1858年秋大学士桂良等与英专使额尔金所达成的英公使暂不驻京的谅解无效,英公使是否驻京由英国决定。2.赔偿英费600万两和英商的损失200万两。占领天津、大沽、登州、北海、广州等处英军,赔款交清时方才撤离。3.凡有情愿出国做工之华民,“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4.中国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5.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