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中欧双方签署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
《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简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保护双边协定。协定文本共14条,对地理标志设定了高水平的保护规则,并在附录中纳入双方各275项具有各自地区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协定将为双方的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有效阻止假冒地理标志产品,使双方消费者都能吃上、用上货真价实的高品质商品。
协定进程
谈判历程
2011年,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开始。
2019年11月6日,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马克龙举行了会谈。会谈后,两国见证了一系列成果文件的签署,其中就包括结束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2019年底,历时8年时间,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
当地时间2020年7月20日,欧盟理事会做出决定,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据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公告,该协定是欧盟与中国之间签署的第一份意义重大的双边贸易协定。它将确保来自欧盟和中国的各100个地理标志在对方市场上得到保护,从而确保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优良农业传统。公告说,该协定生效四年后,协定范围将扩大,以涵盖双方额外的175个地理标志名称。
2020年9月14日晚,习在北京同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会晤,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中欧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
2020年9月14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了《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协定生效
2021年2月2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于2021年3月1日生效实施。中欧双方如期完成投资协定谈判,是中欧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将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有利于中国,有利于欧盟,也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复苏与增长。他还说:“中欧是伙伴不是对手,中欧合作远大于竞争,双方要在合作中扩大共同利益,在发展中破解难题。”他表示,中方愿与欧方继续加强抗疫合作,共同推动中欧经贸、绿色和数字等领域务实合作,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助力疫后世界经济复苏。
2021年3月1日起,中欧双方签署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协定附录共纳入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专家认为,协定将为中欧双方企业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促进中欧经贸往来。同时也为双方民众带来福祉,将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进口产品的需求。
协定意义
2019年11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表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署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显示了中方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高度重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结束有助于深化双方互利合作,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并进一步增强中欧双边互信。
中方愿与欧方继续携手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在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福祉提升。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为中国有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升市场知名度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该协定,中国相关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认证标志,有利于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中国相关产品对欧出口。
中欧签署地理标志协定,相互承诺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利于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充分体现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在当前形势下,协定的签署必将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
主要内容
该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丰富。根据协定,安溪铁观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国第一批100个知名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获得欧盟的保护,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四年内获得保护。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同时,《协定》为双方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可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优质欧洲特色产品,满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