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篡位建立新朝以后,便推出了一系列的改制,从官制、经济、民生等各个方面都有比较重大的改动,其中土地改革、官名县名改革、币制改革最为明显。不过王莽改制也给新朝带来了很多危机,包括民间日益增加的矛盾,也让百姓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导致民怨不断。新朝的灭亡也和王莽改制息息相关,下面就为大家简单讲讲王莽新政的优缺点,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汉朝是历史上仅次于周的长寿王朝,但中间却被王莽篡位了一回。只是因为王莽的朝代延续时间太短,让这个中间期缺乏足够的存在感。后人在总结这个阶段时,也往往诟病于王莽颁布的一系列新政措施。

王莽的新政最有名的一条,就是更改天下土地作为“王田”禁止买卖,并且声称这是恢复古老的“井田制”。但是这套系统和真正的周朝井田制度完全是两码事!

首先,井田制度是建立在周王朝封建制基础上的。虽然周王室号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以古代的交通条件和行政效率,不可能做到真正管理每块土地。因此,周人的做法是将土地赐封给各家诸侯。接受赐封的诸侯又将自己的封地,以同样的形式转封给麾下的士大夫们管理。其中典型,就是三家分晋中的赵、魏、韩。他们全部都有各自独立的封地和军队。

这个时代的土地制度,也非常类似欧洲中世纪那种逐级分封模式。只不过前者依据的是宗法,将土地分给自己的近亲。后者则是与自由人的契约,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将土地转让。结果,自然是所谓的井田制,不过是一种幻想,而非周王室自己真正拥有过的土地。

王莽的新政完全没有这样的社会基础。王莽自己就没有大规模地分封家人或亲信,所有的土地都要变成“王田”,禁止买卖!因此,其新政只能说是一种托古改制,用早先的儒家经典去包装自己的新政策。所以,这样的政策不可能缓解社会矛盾,反是有所加剧。

西汉末年天灾不断,刘氏政权日益危机。在当时的社会中,发展出“再受命”和“易姓受命”这两种论调。这才让王莽得以篡汉,并承载了各基层人士的热切期望。

但因为其政策的“均田”性质,使得所有土地都必须要进行迅速再分配。用没收地多的人的田地,去分给地少的。但结果不仅是惹怒了王公士大夫们,连还有部分地产的普通人也利益受损。而且是因为按照人头来进行配额,所以让生育较少的家庭吃亏。由于古代社会存在不少隐匿人口,所以王莽的官员们也没法统计出准确的人数和对应土地规模。这就给合理分配带来巨大麻烦,没有讨好任何人,反而得罪所有人。

经过了四年折腾,王莽自己都扛不住了。于是下令再一次开放土地禁,令让“王田”重新变得可以买卖,土地新政以彻底的失败告终。但这种前后反差巨大的矛盾政策,实际上已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力。为了弥补损失,王莽便将复古的年代从西周调整到西汉。准确的说,就是著名的汉武帝时代。

在新朝的第二阶段,王莽开始下令进行国家专营制。将原来开放给私人资本的盐、铁、铸币和酒等几大行业,全都收归朝廷。这一做法迅速消灭了赖以致富的商人,但后果也很快显现。

由于垄断机构可以排除了一切竞争而坐收巨利,所以官府卖的盐比起私盐来说是质量差、价格高,还要搞强制摊派。官府铸造的农具也不考虑农民实际需求,大都粗制滥造,而能否买到还要看官方售货员的脸色。这些推销员根本不用到农村中搞促销,反而让农民在长途跋涉来购买农具时吃闭门羹。最后,大量农民退回到石器时代。他们用木器和石器耕种,吃植物上和盐碱和土里苦涩的天然盐分。

早在汉武帝死后,西汉的专营制度就有所反复和松动。但是王莽不但复兴了一切专营,还做的变本加厉。酒水和铸币的权利被收走不说,连铜的冶炼也没放过。甚至私人对于山川河水的开发也是违法行为要被治罪。

此后,王莽又推出了商税和国家。所有的工商业者都要上交纯利润的10%作为“贡”,然后让朝廷拿着“贡”去放贷。最后根据业务分别采取“无息”和1/10的利率。由于没有成熟的数学理念和记账手段,这种理想化的金融措施也就带来了严重混乱。

纵观王莽篡位后的执政生涯,颁布了许多与民争利的措施。为了确保每项政策的精准实施,还要大量扩编官员队伍。但庞大的官僚体系,基本上不产出任何经济效益,反而需要耗费高昂的成本。下级部门为了通过考核,甚至要不断对自己的上级进行欺瞒。上级部门又对朝廷本身进行欺瞒,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创造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全民困顿局面。

最终,王莽的新朝在无人不恨的状态下覆灭。异常讽刺的是,当义军刚刚起势时,下级部分就为了遮羞而对上级瞒报。当朝廷发现问题时,局势已经彻底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