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回族,本姓马,为明成祖朱棣赐姓郑,世称“三保太监”(又作“三宝太监”),云南昆阳州(今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人。明朝太监,航海家、外交家。

郑和年轻时从侍燕王朱棣,有智略,知兵习战。后在靖难之役中有功,升任为内官监太监。1405年(永乐三年)至1424年(永乐二十二年),郑和六次作为正使太监下西洋。1425年(洪熙元年)后,郑和任南京守备太监,1430年(宣德五年)受命第七次下西洋,一说在途中于1433年(宣德八年)卒于古里国,今南京牛首山南麓郑和墓或为其衣冠冢。

郑和下西洋,是15世纪初叶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对中外经济、文化交往起到了积极作用;郑和本人,也在这一历史事件中展现出其外交才能、军事谋略以及精神品质,并赢得世人的尊重和纪念。晚清以降,郑和研究获得迅速发展,但不少重要课题仍无定论。

远航西洋正使

郑和成为下西洋的正使太监,有多重原因。郑和具备军事才能,并且得到朱棣的信任。在朱棣决策下西洋时,郑和正当壮年,身材魁伟,朱棣曾询问袁忠彻以郑和率军出使是否合适,袁忠彻认为合适。此外,郑和兼涉佛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背景,也被认为有利于其顺利完成下西洋的使命。

和平外交

《明史·郑和传》记载的郑和出使过的国家或地区,共有36个: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勃泥、苏门答刺、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苏禄、加异勒、阿丹、南巫里、甘巴里、锡兰山、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溜山、孙刺、木骨都束、麻林地、刺撒、祖法儿、竹步、慢八撒、天方、黎代、那孤儿、沙里湾尼(今印度半岛南端)、不刺哇(今索马里境内)。

郑和的奉命出使,是为与西洋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而进行活动的。郑和来到南洋以后,以强大的武装力量,告诫那些“喜战好斗”的岛国:“循礼安分,勿得违越;不可欺寡,不可凌弱。”“不服,则耀武以慑之”,于是“凡所号令,罔敢不服从。”那些“风俗劲悍,专尚豪强”,素好“侵掠邻境”的国家,不得不偃兵息武了。

与此同时,郑和又从崇扬佛教或传播伊斯兰教着手,力图使有关地区和国家的人民有着统一的宗教信仰。这样,对于平衡各国之间的关系,缓解因为宗教信仰等问题而导致的国与国之间的紧张局势,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此外,郑和还通过敷宣教化,扶助弱小民族,抑止,促成了各国间和平局势的建立。

郑和在下西洋的过程中,为解决东南亚各国之间的矛盾,为建立亚非国家区域间的和平局势,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随着海外诸国间种种复杂矛盾的逐步解决,“海道由是而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亚非国家间的贸易交往、文化交流,尤其是中国和沿途国家的贸易往来、中华文化的向外传播,也在这种和平局势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