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的履历涵盖了从1969年到2013年的职业生涯,其中包括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和铁工局担任不同职位,后来成为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师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以及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等职务。他还曾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并担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然而,在2013年12月,他因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并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在随后的调查中,被发现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杨刚的案件最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判决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当时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腐败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