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的履历涵盖了从1969年到2013年的职业生涯,其中包括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和铁工局担任不同职位,后来成为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师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以及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等职务。他还曾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并担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然而,在2013年12月,他因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并撤销政协委员资格。随后,他在2014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最后,在2016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杨刚多次接受中央党校的培训,并且在不同的时期内学习理论专业。

他的个人事件主要集中在他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职务请求及遭受调查,最终因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受到惩罚。这包括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以及与他人通奸的问题,这些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有的甚至涉嫌犯罪。此外,还有关于提起公诉和法院审理的情况描述了具体的法律程序及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