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的神威广布:从“妇人”到“天后”的尊称演变史
妈祖历经宋、元、明三朝,共计36次褒启,其尊称由初期的“妇人”、“妃”、“天妃”,逐渐升级至“圣母”,并参与国家祭典。每一代君主对妈祖的封号都有所增减,显示了其在民间信仰和官方礼制中的重要地位。
据统计,从宋徽宗开始至光绪年间,妈祖累积获得的褒启达600多字,这一数字远超其他神祇,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丰富的一例。以下是历代对妈祖褒启的一览:
宋代:宣和五年1123年,被赐予“逆济庙额”。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被尊称为“灵惠妇人”。绍兴三十年1160年,再次被尊称为“灵惠昭应妇人”。开禧二年1166年,被赐予更高的地位——“灵惠昭应崇祸妇人”。淳熙十二载1184年的宋孝宗又将其名誉提升至“灵慈昭应崇祸擅利妇人”。
明代:洪武五岁1372年的明太祖将其尊称改为:“昭孝杂正孚济感到圣妃”。永乐七岁1409年的明成祖则进一步提升其荣誉,使之成为:“护国庇平易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
通过这些历史资料,我们可以窥见妈祖作为海洋保护神与民众信仰之间互动关系的复杂性,以及不同朝代对于她的认可与重视程度。此外,这些记录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古老信仰象征意义的不断推崇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