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明朝,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强大的一个朝代,其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一个贫民家庭,从小便体会到了人间的疾苦,因此,他上位后也大力推行廉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明朝时期朱元璋推出的监察和司法制度,这些制度非常严格,使得当时的明朝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生活中,监察是一个重要内容。朱元璋即位前,就将它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他设立了御史台,并指派了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等官员,以确保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一整套监察机构。

洪武十三年(1381年),朱元璋罢免了御史台,十五年又重新置换成都察院,并设置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事和左右佥都御事等职位。这一体系下设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等部门,都要对百官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奸邪行为的小人构党乱政,以及贪污腐败的问题,都要进行调查并提出劾奏。

此外,还有一批专门负责监察的地方性机构,即十二道监察御史,他们主要负责主持纠正内外百官之官邪行为,或直接向皇帝面呈章或封章奏请。在内京城巡视以及乡试及武举考试,在外则负责巡按军队行动,对军纪进行监督,同时还需对光禄寺、仓场等公共设施进行巡视。

除了这些地方性的监察系统,六科给事中也是具有独立监察权的一部分,每个科目均设有多名给事中,他们分别掌管吏部引选、大臣考核及其他相关职责,如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此外,它们还参与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报告,并对于违法失误的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