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至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基础改善双方的交往。此外,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仍然阻碍了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之后的继任者足利义教表现出了恢复两国关系的大力支持。在宣德七年的第二月,明朝派遣宦官柴山携带一封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通过琉球王转交给足利义教。这份诏书中提出了恢复双边贸易量以及增进两国友好之意。足利义教对这些提议表示满意,在九月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一个使团于宣德八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同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等土产作为贡品。此后,一名来自中国皇帝的人员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家园,其间日本使团受到热烈欢迎。

这些互相往来的活动成功地重建了中日之间官方交流,对于维系这段历史上的正式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这段时期也经历了一些断裂,最终一直持续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这是因为双方各自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在将军及其继承者看来,与新更有优势且能带来丰厚收益的手续进行贸易是理想选择。而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获得帮助以应对倭寇的问题。但实际上,由于将军对于海盗问题控制有限,他们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