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至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基础改善双方的交往。此外,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仍然阻碍了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之后的继任者足利义教表现出了恢复两国关系的大力支持。在宣德七年的第二月,明宣宗派遣宦官柴山携带一封诏书前往琉球,并通过琉球王转交给足利义教。这封诏书中提出了恢复双边贸易量以及增进两国友好之意。足利义教对这些提议感到满意,在九月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一个使团于宣德八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同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等土产作为贡品。此后,一名来自中国皇帝的人员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家园,其间他们在日本受到热烈欢迎。
这些互相往来的活动成功地重建了中日之间官方交流,对于维系这段历史上的正式联系至关重要,即便是偶尔出现的小插曲,也未能阻挠这种合作持续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这一切都是因为双方各自追求着自己的利益目标。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他们希望利用新的制度进行更有益和富有的贸易。而且,他们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另一方面,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获得帮助,以解决倭寇问题。但实际上,将军对于控制海盗实力有限。在处理这一切过程中,无论是哪一方,都未能完全达到它们所期待的一致态度。不过,由于双方都有一定的动机,因此即便存在一些误解,也并没有彻底破坏这段特殊而又重要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