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明朝抱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紧张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至二年(1427年),朱瞻基取消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突破口。他进一步放宽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数量。但是,足利义持继续阻挠任何形式的合作。

然而,他的继承者足利义教表现出了恢复关系的积极态度。在宣德七年的春天,明宣宗派遣宦官柴山携带诏书前往琉球,与足利义教就恢复双方关系达成一致,并增加批准贸易量。此外,由于琉球王国介入斡旋,使得这份诏书最终通过琉球传递到日本。在九月,足利义教欣然接受并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使团于次年的六月抵达北京。这次访问中,不仅有文化交流,还有马匹、甲胄、刀剑等物品作为贡品。

随后,在七月份,中国方面回送护送日本使团返回日本的情形下,他们受到热烈欢迎。这一系列互访活动成功地重建了中日之间正式交往,最终于嘉靖二十八年的某个时刻才告结束。尽管如此,该地区间的一些事件导致短暂性的断交,但总体而言,这段时期一直维持到1549年的某个时间点。

双方各自都因自己的利益进行着合作与沟通。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因为他们希望在新的制度下进行更广泛和更加受欢迎的贸易,同时也获得了丰厚的地理优势。而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得到对倭寇问题上的帮助。虽然明廷认为对方反应过分慷慨,但实际上,将军对于海盗群体控制力有限。此外,由于双方各自追求不同的目标,因此即便取得了一些进展,也难以实现长久稳定的合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