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宗李忱(810年—859年),汉族,唐朝第十六位皇帝(除武则天和殇帝李重茂外)(846年—859年在位),唐宪宗李纯第十三子,穆宗李恒异母弟。初名李怡,长庆元年(821年),封光王。
会昌六年(846年),唐武宗死后,李忱为宦官马元贽等所立,以皇太叔继位,改元“大中”。勤于政事,孜孜求治,喜读《贞观政要》,整顿吏治,并限制皇亲和宦官,将死于甘露之变中除郑注、李训之外的百官全部昭雪。对外关系上,击败吐蕃、收复河湟,加强边疆安全。
在位期间是唐朝继会昌中兴以后又一段安定繁荣的时期,被史称为“大中之治”。性格明察沉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对内抑制宦官势力过分膨胀;打击不法权贵、外戚;对外不断征服吐蕃、回鹘、党项等民族,加强国防能力。
历史评价极高,与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和贞观之治的 唐太宗齐名。他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待人才选拔严格公正,对内阁成员进行严格考察,不容许任何人干预朝政。同时,他还注意到地方行政管理,在任命刺史之前,都要面谈了解其施政能力,以确保地方各级政府能有效地执行中央政策。
他重视法度,一次因乐工罗程杀人案件,即使有才艺也不能免罪。这表明他对于法律的一致性和公正性的追求。在处理意见时,他善于纳谏,即使是自己想要放松的时候,也能够接受谏言并改变计划。他尊重大臣的奏议,每次得到了奏议,就会洗手焚香再阅读。
总体而言,作为一个君主,他以其明智果敢、廉洁守法以及对民众福祉的关心赢得了民心,同时也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在他的统治下,大量书籍被翻译出来,为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交流奠定基础。此后的时代虽然也有起伏,但他的成就至今仍然令人敬佩,因此人们常将他誉为“小太宗”,与早期伟大的开创者们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