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当年,詹姆斯·兰开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探险家拉尔夫·菲奇,了解到拉尔夫·菲奇在东方的探险经历,随后詹姆斯·兰开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创建。拉尔夫·菲奇旅途中所写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据以进行其早期商业冒险活动的重要资料之一。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船只
东印度公司旗下的船只常被称为“东印度人”,较知名的船有:
·阿伯加文尼伯爵号
·皇家船长号
公司档案
不同其他英国政府档案,东印度公司(及日后的印度办公室)的文件并非存放于伦敦基尤的国家档案馆,而是存放于伦敦大英图书馆,并作为亚洲、太平洋及非洲类馆藏。其目录能够在网上搜寻,大部份文件更免费向公众开放。
组织架构
东印度公司由一名总督和24名董事组成全体董事。他们皆由全体经营者委任,并要向全体经营者定时汇报。全体董事下辖10个要作定时汇报的委员会。
影响
东印度公司的总部在伦敦利德贺街(Leadenhall Street)。它主要建立了英属印度。
1717年莫卧尔帝国皇帝下令免除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关税,这给该公司对印度贸易一巨大优势。
1757年罗伯特·克莱武爵士在普拉西战役中的决定性胜利使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股有力的经济和军事力量。
1760年除少数海岸贸易点外(如本地治里等),法国已被逐出印度。
东印度公司对从英国到印度的路途也有兴趣。早在1620年该公司就声称对南非桌山一带有拥有权。后来它占领和统治了圣赫勒拿岛;又参与占领和建设香港和新加坡;以及雇佣威廉·基德对付海盗;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种植茶。公司历史上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将拿破仑关押在圣赫勒拿岛上、伊利胡·耶鲁靠东印度公司发财,而其贸易在英国美洲殖民地则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
东印度公司最初的旗帜由圣乔治十字和横杠组成,这有可能是美国国旗的榜样。对历史上两面旗帜的比较说明这个论点有一定的道理。东印度公司的旗帜是1600年代设计的,美国国旗是1777年设计的。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该公司对孟加拉地区的财政要求使得当地政府面临1770年的饥荒束手无策,这次饥荒在1770年到1773年间导致上百万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