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密码》提出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耶稣可否有过婚姻。实质上,他的婚姻奠立了墨洛温王朝整套学说的基础,因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来表达,这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如丹-布朗接受美国广播公司新闻节目“周一黄金时段”采访时所说,《圣经》中没有一处说过抹大拉的玛利亚是妓女。混淆发生的原因,是对她的叙述紧接在一个妓女的故事之后。对传言的接受始于公元591年,因教皇大格里高利[即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604年在位。他是罗马天主教所封的四大“经教博士”之一,还创制了公众礼拜仪式和格里高利赞美咏唱。]在他的复活节布道中声言,抹大拉的玛利亚和那娼妓是同一个女人。这番话在1969年受到梵蒂冈的纠正。格里高利一世还说过,伯大尼的玛利亚和抹大拉的玛利亚也是同一个女人。


《圣经》中没有提到有过婚姻。但倘若他“没结过婚”,几乎可以肯定书中必然明述这一事实。对父亲来说,确保儿子到了年龄就要结婚,与确保他出生后施行割礼同样重要。而且,法律规定大卫家族的王位继承人必行婚配。

耶稣理应体验过的、那些主导王朝大婚的章法,自与普通犹太人履行的规范截然不同。两欢可获允准的惟一理由是传宗接代。全部的婚姻/惯例,都有严格规定。劳伦斯-加德诺在《圣杯血统》一书中对这个主题有过详细论述。订婚的时间长达三个月,“首次婚礼”要经过涂油仪式在九月份举行。这标志着婚姻的开端。然而要同床共枕,须等到同年的十二月份。这是为了保证将孩子生在翌年九月,即犹太赎罪节之月。

    同床后如能受孕怀胎,就会在下一个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合法确立婚姻地位。若是没有怀孕,则要等到下一个十二月份才能再事。“二次婚礼”前,女方的身份被认作“阿尔玛”(almah)——意为年轻女人,词义中并未涵括经历。该词还可译作“”——显然,在这里它并不是指“纯贞室女”。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之时,新娘照理已经怀胎三月。这三个月的延搁,是为了避免可能会发生的流产。它另外意味着,妻子如有不孕现象,丈夫可以解除婚约。除掉允许的十二月份,夫妇得分开来住。

假使婚姻不和导致分居,女方会被当作“寡妇”,地位在“阿尔玛”之下。她必须要为自己的丈夫流泪,就像《路加福音》7:38中所说,她“站在他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如果耶稣是在这段“寡妇”时期怀入娘胎(此事的确像是发生在玛利亚和约瑟夫的婚礼完结之前),那就真成了“寡妇之子”。当然,受到如此称谓的还有共济会中的希兰-阿比夫[共济会的传奇人物。

    应所罗门王之求,友邦泰尔国国王(也叫西兰),赠送了建造圣殿的黎巴嫩杉木和号称“纳夫塔利部寡妇之子的”希兰-阿比夫。这位神工巧匠指挥监造了圣殿,但他的才艺和成就受到其他工匠首领们的妒嫉,并因此遭到谋杀。共济会英文名称的本意,就是“自由工匠会”。];圣杯传奇中的波西佛;以及埃及神话中的荷露丝[古埃及神话中的主神之一,母为自然女神伊希斯。他身为冥界之王的父亲奥西里斯,在他降世前被害。荷露丝后来杀死了凶手——他的叔父地狱恶神赛特。]。

婚礼仪式中使用的香味油膏之一是甘松脂,伯大尼的玛利亚——亦被他人称作抹大拉的玛利亚——就是用它为耶稣施行了涂油圣礼。她向耶稣头上涂油行礼的地点是西蒙-泽洛特斯——他更常见的名字为拉撒路的家中。公元30年6月,她在迦拿举行的婚礼盛筵中为耶稣足上涂油施礼。

使徒约翰没有论说迦拿婚礼的实况,谈到的仅有筵席。客人中既有耶稣的门徒,也有“不洁净”的异。显而易见,耶稣是婚宴中的新郎。当圣餐用酒出现不足时,耶稣的母亲要求仆人们完全遵照他的吩咐去解决问题。这样的权利,不可能赋予一位宾客。正式婚礼须在即将到来的九月份举办。公元33年,抹大拉的玛利亚再次为耶稣脚上涂油,并用自己的秀发将油揩干。惟有弥赛亚的新娘才能获许使用甘松油膏施礼,允准的时间也只限于首次婚礼和二次婚礼之中。

埃及国王有自己的姐妹成婚的惯例。犹太国王们并不奉行这一习俗,但却认为王族的继嗣是靠母系来传承。施洗者约翰的父系血统为扎多克家族,他们的妻子永远使用伊丽西芭(即英文中的伊丽莎白)这个头衔。大卫王族裔即耶稣先辈的妻子们,荣号则为玛利亚。这就说明为何耶稣的母亲和妻子都叫玛利亚。

遭受教会压制、但在《达-芬奇密码》中却被雷-提彬(他的名字戏出自《圣血和圣杯》两位作者之姓——雷和拆组重编的白金特)说成“永远都是好起点”的《诺斯替教派福音书》之“腓力福音书”,记叙了抹大拉的玛利亚与耶稣之间的爱恋——对此丹-布朗所言如下:

救世主的同伴是抹大拉的玛利亚。耶稣经常亲吻她,爱她胜过其他门徒。其他的门徒很气恼,表达了他们的不满。他们问耶稣:“你为什么爱她胜过爱我们所有人呢?”救世主向他们答道:“我为何不能像爱她一样来爱你们……婚姻之谜高深玄妙——离开它世界就无法存在。世界的存在基于人类,而人类的存在依赖婚姻。”

对嘴亲吻的举动,专门保留给已婚之人。布朗先生未能提及的是《多马福音书》的一段记述:听到彼得抱怨,“女人不配享有生命”,耶稣回应道,“我将亲自引导她改变成为男人……因为每一个能够自变男人的女人都将进入天国”。

教会向来不遗余力地有关耶稣婚姻的信息。1958年,哥伦比亚大学古代史教授摩尔顿-史密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一所修道院中,发现了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保藏的一份手稿。

在安蒂奥克的圣依纳爵的一本文集中,史密斯发现了亚历山大城主教克雷芒(公元150-215年)写给教中同僚狄奥多尔的信件。信中包括了此前无人曾见的一段马可福音书。他写道,这部分福音书应该删除,因为它不符合教会传导的学说。马可福音意义重大,因为它最先写定,从而成为其他福音书的基础!

删除部分有关被施展神力使之起死回生的拉撒路,说他在坟墓中哭喊,这表明耶稣见到他时他并未死去。拉撒路实际是被逐出教外,这在当时看来与死并无两样。逐人出教需要四天时间生效。第三天,马大和玛利亚向传讯,说拉撒路的灵魂将落入万劫不复的诅咒。尽管严格而论,此事在耶稣的权限之外,但他仍然前去帮他重获新生。除此而外,删除部分并没提到复活,而以女人们哭喊着跑出空墓作为结局。我们今天读到的马可福音16章的版本中,最后的12章是后来添加的。

当耶稣赶到马大和玛利亚所居的宅中,约翰福音的描述让人觉得玛利亚犹豫彷徨、不想离宅。但被删除的那段马可福音倒解释得明白:玛利亚与马大一道出门迎接耶稣,而信徒们却告诉她要回到房内。理由是作为耶稣的妻子,她只有在丈夫的允许下才能离开住宅。

罗马天主教会声称,圣彼得是天主教的创始人。彼得之名的希腊词源“petros”意为石头,取名人是。彼得以厌恶女性著称,或用布朗的话说是个“歧视妇女的人”。这点如果属实,我们就可以理解,他致力创建的天主教会为何始终漠视妇女。但如果我们相信抹大拉的玛利亚不仅堪称耶稣的最佳、而且又是他妻子的话,就得扪心自问女人为何不能担任罗马教会神父。而且,我们更需要问的是,教会为何不肯承认耶稣的婚姻?依照手中的证据,我们只能做出丹-布朗通过书中人物提彬勋爵得出的相同结论:教会期盼着“公开确认:它是惟一能将人类载向神界并进入天国的舟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