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代的刑法,那可以说让人听起来都害怕,像车裂,凌迟啊,还有五马,都是比较著名的了,但今天要说的是清朝的这三种刑法,他比较怪异,只是为女性提供的,其中的手段,我相信是个人都承受不住!这些刑法虽然不是清人发明的,但是在清朝用的最多,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介绍! 第一种:关小黑屋 关小黑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其实是对人的一种惩罚,限制自由,将人装在一个桶里,什么都在桶里完成,这种虽然人不会饿死,也不会说渴死,但是在桶里待久了,由于什么都在桶里解决,桶里会长满虫,然后被虫攻击,然后人会被活活折磨死!这个不多说了,有点恶心! 第二种:墩锁 所谓的墩锁,是一个刑具的名字。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上盖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由于宫女无法站立而得名。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大家都知道蹲久了,脚会很麻,这样让这些宫女这样呆个几天,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至殒命的。非常的折磨人! 第三种:俱五刑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刘如意的母亲)就使用了这种刑法,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但实际没死),到了唐朝,这种刑法又被武则天延伸了,被施以此刑的就有萧淑妃和王皇后,这种刑法至今就3人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