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的履历涵盖了从1969年到2013年的五十多年,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铁工局、三团担任过测量员和保卫干事;后来,他又在新疆大学深造,并进入党委组织部工作。在共青团中,杨刚曾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委员会书记。他还曾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的正厅级官员,以及乌鲁木齐市委的主要领导。2004年至2006年间,杨刚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政委。

随后,他出任自治区党委、乌昌、乌鲁木齐市委以及自治区党校校长。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作期间,杨刚被选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并担任十六大代表及候补中央委员。然而,在2013年12月27日,对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最终被免职并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根据相关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后,北京检察院提起公诉,对杨刚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他犯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这段履历不仅反映了他的职业生涯,也揭示了他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