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神话中,神农和炎帝是否为一人,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夸张地讲,女娲不仅是创世之母,更是万物的化身,她用黄土造人,用五色石补天,还制造了乐器,甚至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在古代宗法制下,她被分裂成三种形象:圣母祭祀、伏羲之妹兼下任继任者,以及供奉的创世始先神形象。历史地位上,她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华夏族的母亲。

在先秦文献中,如《史籀篇》、《楚辞》、《礼记》等,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她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的内容相似,也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意义。她的位置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这反映了社会观念和权力结构变化。

《山海经》、《楚辞》等典籍描述女娲自身化作万物与神族,与其他国家记录中的创世故事相似,表明创世之初,没有一切之前的手段只能是自己的躯体。这一点增强了其作为原始信仰的一部分的地位。

然而,在许多地方流传着活态神话,其中女娲正月初一造鸡至初七造人的说法,以及她身体变成土地、骨头变成山岳、头发变成了草木和血液变成了河流的情节,使得她不仅是一个创造生命的人类起源,还成为自然界万物生成者的伟大自然之神。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从女性崇拜到父权社会转型,再到现代对这一历史人物及其影响力的重视,可以看出女娲一直都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不仅在于历史研究,也蕴含着对民族精神和文化传承的大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