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代已处于低点。宣德元年(1426年)和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关于纳贡使团的协议,以期改善双边关系。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继续阻挠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之子足利义教表现出恢复关系的强烈兴趣。在宣德七年的第二月,明宣宗派宦官柴山携带一份诏书给足利义教,建议恢复友好并增加批准贸易量。这份诏书通过琉球王的斡旋传递到了日本。足利义教对所提内容感到满意,在九月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次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并携带马匹、甲胄、刀剑以及其他土产等作为贡品。此后,中国皇帝回送了一个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国门的大使团,而明朝使节在日本受到热情欢迎。

这些往来活动成功地重建了中日之间官方交流,其间虽然偶尔出现裂痕,但一直维持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各自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因为他们希望利用新更有力的制度进行贸易并获得丰厚收益。而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得到帮助以应对倭寇问题。但实际上,将军对于海盗控制力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