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咸丰时期起,清朝的皇帝彻底失去了曾经作为猎手所展现出的血性和作为武士所体现的尚武精神。既无法在战场上指挥作战,救民于水火,也缺乏处理内政、经济、工商及科技等多方面事务的能力,这导致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不断衰退,不断遭受列强的欺凌。咸丰之后,同治与光绪两位皇帝,都未能显露出真正男子汉的气概,他们都成为了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个女性操控着。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光绪身上,他曾尝试改革以摆脱“母虎似的婶娘”的控制,但很快就被打回原形。他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珍妃被“老佛爷”安排下人的推入井中,却无力施救,只能眼泪鼻涕地挣扎。至于末代君主宣统小皇帝(溥仪),更是毫无斗志可言。在三岁时,他被迫登基,看着满朝文武人吓得尿裤子,无从下手。

清朝灭亡准噶尔部落之举,其残忍程度令人震惊。当年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鸦片战争失败而签署《中英南京条约》,不仅丢失了香港,还开启了割地赔款的一系列屈辱事件,这些都是对一位失职皇帝深刻谴责的一种方式。一位不能保护国家利益、不能应对外敌威胁、甚至连自己的后事都处理得不得体的皇帝,在陵墓里必定会有许多噩梦,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为国家做出足够贡献。

清朝有严格规矩,即丢失国土者死后不得立圣德神功碑。这意味着即使是最伟大的君主,如果因为他的政策错误导致国家损失土地,也将受到这种惩罚。在这方面,道光是一位典型人物,他虽然红着脸躺在不完整的陵墓里,但他的灵魂一定会因为未能收复失地而不安。

此前哪个朝代会订立如此严苛的地法?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配享有圣德神功碑,这种戒律似乎带有一定的警告和惩罚意味。它提醒每一位继任者要保护好祖先积累下的遗产,一旦出现差池,便是背叛祖宗的大罪。

然而,即便如此严格的地法也无法阻止昏君继续误国。此前明朝采取嫡长子继承制,而清朝则改变了这一制度,以才华横溢为选拔标准,使得每个皇子都有机会通过才学来争夺宝座。这一变化显然更加公平,并且能够确保选出的皇储拥有较高水平的人才,从而减少昏庸之辈登基的问题。但即便如此,也难逃历史命运中的悲剧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