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和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基础改善双方的关系。他允许了更多来华贸易的船只和人员参与。但是,足利义持继续阻碍任何形式的协议达成。

然而,他的继任者足利义教则表达出了恢复友好关系的强烈兴趣。在宣德七年的第二月份,明宣宗派遣宦官柴山携带一封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通过琉球王国斡旋恢复两国之间的联系。这份诏书最终成功地传递到日本。在九月份,足利义教接收了这封诏书并表示欢迎,并于次年的六月由具有中国血统的小龙室道渊率领的一个使团抵达北京,同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以及其他土产作为贡品。

随后,在当年的七月中,一支由中国皇帝亲自派遣的人员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国内,他们在日本受到热情款待。这一系列互相往来的活动成功地重建了中日之间正式的地缘政治关联。尽管两国间偶尔会出现裂痕,但这种官方交流一直持续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左右。此时双方各自追求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他们愿意合作,因为他们希望利用新且更有利的心理制度进行贸易并获得丰厚回报。而明朝则希望从将军那里得到帮助,以控制倭寇的问题。尽管如此,将军对海盗问题实际上控制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