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官员提前退休的制度被称为“告老还乡”,这是一种特殊的退休方式,允许官员因年老多病或身体状况不适而提前返回家乡。这种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但是在汉朝时期才开始形成,并在唐朝得以发展,最终在宋、元、明、清四朝得到完善。
据《礼记·曲礼》记载,大夫达到七十岁便可以致仕,而后来的各朝廷也基本遵循这个规定。但是,有些官员由于身患疾病或受伤,即使未满七十岁,也可提前请求辞职,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明朝也有类似规定,即对于年迈体弱或者无效能的官员,可随时勒令退休。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便描绘了大清宰相刘罗锅即位垂年后,上奏皇上请求告老还乡的情形,这种主动申请早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为了回避权力斗争,如越王勾践的大臣范蠡;二是因为对官场失去兴趣,如晋朝的陶渊明;三是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职,如开国元勋李靖。
尽管如此,不乏有例外,比如汉代经学家张禹,他多次上书请求告病还乡,但最终未能得到皇上的恩准。从某个角度来看,“告老还乡”制度对于人才资源流动和农村经济文化交流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