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机,海南文昌县迈号镇地平村人,以189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亲陈其贵、母亲凌氏均为老实善良之辈。个性坦率健谈,体壮结实,聪慧过人,书香气息浓郁,他的字迹优美如诗。早逝之父,全赖母爱成长。他在当地小学毕业后,便在迈号墟担任小贩卖杂货,不久结婚,一年后赴马来亚谋生,在吉隆坡夜校从事活动并加入了党队。在那里,他被捕入狱。

1927年6月,被驱逐回国,从马来亚回到家乡,与文昌县十九区委接上了关系。区委认为他身份未暴露,便派他回老家进行地下工作。他在家乡开办了平民学校,并组织妇女识字班,通过宣传和发放传单等方式推广马列主义深受群众喜爱。不久,被中组织派遣成为地平民团的文书。

冬季,他参与了一次重要行动。在区委的领导下,为全歼敌人的炮楼,他冒险做好内应工作。当晚,他引导团丁们上山打狐狸,又买酒让他们酩酊大醉。他佯装肚子痛要大便,用此机会与秘密潜伏工农军联络,让他们迅速上楼击毙敌人。此举成功,但炮楼里的死尸被发现后,对他的家庭进行报复,最终导致妻子被迫离开。

1928年2月,当选为文昌县委委员后继续开展活动,被任命为琼山县委及琼崖特委委员。但不幸的是,在1929年2月特委机关遭破坏时,与黄朝麟等同志一同牺牲。当时有诗赞曰:“为党奋斗献身躯,地平村前谱史诗;性命虽死品质贵,文昌史传赞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