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机,海南文昌县迈号镇地平村人,以189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亲陈其贵、母亲凌氏均为老实善良之辈。个性坦率健谈,体壮结实,聪慧过人,书香气息浓厚。他10岁丧父,全靠母亲教养成长。在当地小学毕业后,他便在迈号墟经营杂货店,不久结婚。约一年后,他赴马来亚谋生,在吉隆坡夜校从事活动,并加入了党团。然而,被捕入狱。
1927年6月,他被驱逐回国,从马来亚回到家乡,与文昌县十九区委建立联系。当时他未暴露身份,便被派回老家进行地下工作。他在家乡创办了平民学校,为妇女开设识字班,并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马列主义。他的口才和风度深受人们赞赏。不久,被派至地平民团任职。
冬天,他在区委的领导下策划了一次行动,以全歼敌人的炮楼。他冒险引导敌军喝酒,同时佯装病痛,要大便,这样成功让工农军队潜伏在地平周围。当敌人高枕无忧时,他们迅速上楼击毙所有敌人,并缴获武器弹药。但是,当天有个团丁家的猪宰杀,家人通知他们去吃猪血,一登上楼,只见尸横四散和血迹遍布。一时间,他们惊慌失措,将此事报告给团董们,但发现陈大机不在其中才知晓真相,因而恨之入骨,对他的家庭进行报复。
1928年2月,他当选为文昌县委委员,在水北、宝芳一带积极开展工作;7月被任命为琼山县委委员,但未到任;11月任琼崖特委委员。在年底的时候,他随特委机关迁往海口。1929年2月,特委机关遭破坏,被捕牺牲。当时有人以诗表达对他的赞扬:“为党奋斗献身躯,地平村前谱史诗;性命虽死品质贵,文昌史传赞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