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机,海南文昌县迈号镇地平村人,以1899年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父亲陈其贵、母亲凌氏,均为老实善良之辈。个性坦率健谈,体壮结实,聪慧过人,他在10岁丧父,全靠母亲教育成长。

他毕业于像德小学后,便在迈号墟当小贩卖杂货,不久结婚。约一年后,赴马来亚谋生,在吉隆坡平民夜校活动并加入党。他被逮捕入狱。

1927年6月,被驱逐出境回到家乡,与文昌县十九区委接上关系,被派回老家地平村进行地下活动。他举办了平民学校,并组织妇女识字班。通过宣传马列主义和发动妇女,上升到了更高的水平。不久受中组织派遣潜入地平民团任文书。

1927年冬至,在区委领导下,他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为全歼地平炮楼敌人做好内应工作。当天,他引导团丁们打狐狸,又买酒让他们喝醉,然后佯装肚子痛引诱短枪班进入闸门,让他们击毙所有敌人。在那天,有个团丁家里杀猪,他们赶到炮楼时,只见死尸横陈,被发现是陈大机暗通工农军所为,因此恨之入骨,对其家庭报复拆房驱妻。

1928年2月,当选文昌县委委员后常在水北宝芳一带开展活动。7月被任琼山县委未到任11月任琼崖特委委员。一同随特委机关迁海口至年底。他与黄朝麟等同志同时被捕壮烈牺牲。当时有诗赞曰:“为党奋斗献身躯,地平村前谱史诗;性命虽死品质贵,文昌史传赞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