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代已经陷入了低谷。宣德元年(1426年)和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关于纳贡使团的协议,以期改善双边关系。他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继续阻挠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之子足利义教表现出了恢复两国关系的强烈兴趣。在宣德七年的春天,明宣宗派宦官柴山携带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恢复关系并增加批准贸易量。通过琉球王的斡旋,这份诏书最终传到了日本。足利义教对所提内容感到满意,在九月派遣一名拥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次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并携带马匹、甲胄、刀剑以及其他土产等作为贡品。在七月,中国皇帝回送一个护送队伍将日本使团安全送回国。这段互相往来的活动成功地重启了中日之间官方交流,其间虽然偶尔出现短暂破裂,但直至嘉靖二十八年的结束,这种联系一直持续着。

这段时期中间断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反映出双方各自追求自己的益处。一方面,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因为他们热衷于在新更有利的情形下进行贸易,并获得了丰厚的收益。而另一方面,明廷希望从将军那里获得帮助来打击倭寇问题。但实际上,由于将军对海盗控制力度不大,最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