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至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基础改善双方的交往。此外,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仍然阻碍了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之后的继承者足利义教表现出了恢复两国关系的大力支持。在宣德七年的第二月,明朝派遣宦官柴山携带一封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通过琉球王转交给足利义教。这份诏书中提出了恢复双边贸易量以及加强官方交流等内容。足利义教对这些提议表示赞同,并于九月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宣德八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同时也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等土产作为贡品。此后,一名来自中国皇帝的人员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家园,而他们在日本受到热烈欢迎。
这些互相往来的活动最终成功地重启了中日之间官方层面的交流,对于这段历史而言,它们虽然偶尔会出现裂痕,但一直持续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左右。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是双方各自追求着自己的经济与政治利益。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他们希望在新的制度下进行更有效率和更大利润丰厚的贸易。而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获得帮助,以解决倭寇的问题。但事实上,将军对于海盗问题所能提供帮助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