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试图改善与日本的关系。朱瞻基时期,为了缓和两国关系,他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所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议,并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仍然对此表示反对。然而,足利义教则表现出了恢复关系的意愿。在1432年的宣德七年二月,明宣宗派宦官柴山携带诏书通过琉球王转达给足利义教,以建议恢复双边关系并增加贸易量。足利义教接到诏书后感到满意,在同年的九月派遣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使团于1433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等物品作为贡品。此举受到中国皇帝的欢迎,他随后派遣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家的使团。在这些往来活动中,中日之间的官方联系得以恢复,而尽管偶尔会出现裂痕,这种联系一直持续到了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这主要是因为双方都有各自追求的利益:日本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因为他们希望在新的制度下进行更为有利和丰厚的贸易;而明廷则希望从将军那里获得帮助以解决倭寇的问题。不过,由于将军对海盗控制力度不大,最终这种合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