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无人敌,罪名他最多
从历史上看,要杀一个人肯定有列罪名,空穴来风也好,铁证如山也罢,总是要列那么几条以示其咎由自取。当初那大和坤,所列罪状二十条,其中犯任何一条都属死有余辜之罪。但有一人的罪名那却是多得惊人,达九十二条,这便是大清名将年羹尧。
年羹尧,字亮工,号双峰,清朝康雍年间名将。安徽怀远人,汉军镶黄旗,进士出身,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等,还被加封太保、一等公,显爵集于一身。他运筹帷幄,驰骋疆场,为大清边疆的稳定和疆域的开拓立下赫赫战功。雍正四年被削官夺爵,赐自尽。
年羹尧可不是简单的赳赳武夫,按说他应该是正宗的文官,他康熙三十九年中进士,改庶吉士,授职翰林院检讨。曾多次担任四川、广东乡试考官,后累迁至内阁学士。看看他那一笔好字,便知道他文采还真是了得。
但他却是靠武功发迹的,其战功卓著,在当朝定是无人能比肩,康熙帝时他就是平定和新疆战事中立下大功,后来又有雍正的拥立之功,这个也非同小可。正是依此,他成了雍正朝重臣,加上后来又带兵平定青海,功勋地位就更加显赫了。
年羹尧自幼读书,颇有才识,但如此样的人,有清一朝是多多,何以独年羹尧有此幸运呢?这其中还有一层不为人知的关系,原来,年羹尧是雍正的门人。
这个词我们听的时候感觉也不是很陌生,但解释起来总觉得有些似是而非,它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春秋战国时期,如春申君等四公子手下的门客;也不是普通的奴才家人,它是清朝才特有的名词,其实就是包衣奴才。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历朝历代都没有门人这个词语,更无包衣一说。这是清朝特有制度下出现了一种身份。早在清民族建立之初,其实应该说是他们那部落形成之时,贵族按等级的不同,会分到数量不等的奴隶,这些奴隶就被称为包衣奴才。
首先它是属于贵族的私有财产。可以随便处理,而且包衣奴才是世袭的,整个家族的包衣奴才无论传几代,形式上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其子子孙孙都是主人的奴才。
此奴才非彼奴才,这时奴才的意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做家务活,而是可以去外地帮助主人看管财产,也可派到外地做官,但无论如何,效忠主人是必须的。而这年羹尧就是雍正的包衣奴才。也是最出色的一个奴才。
年羹尧对雍正还是很忠的,不然不会如此的卖命,而且,他作为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一直没有丝毫谋反之意,对雍正充满着幻想。作为包衣,他一直跟在雍正后面混,他的妹妹还是雍正的侧福晋,以如此的君臣关系,相对来说是很稳固的。
但是,他太顺了,人一顺,功成名就后,这人如不能自律便会飘起来。随着他的战功越来越大,获得的荣誉和地位也越来越高,他开始居功自傲起来了,连王公贵族见了他也要跪拜了。
他忘了他包衣奴才的身份了,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贵族,甚至所谓铁帽子王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但观念一以贯之的力量还是很大的,何况,这年羹尧做得也太过分了,他僭越的行为让雍正很是不爽。
仅这些面子上的作派当然不足以让雍正起杀心,但年羹尧不仅是手握重兵,威胁皇权,他擅作威福,手下之人只唯他之命是从,一次阅兵,皇上让大家吃西瓜,没人敢动,他一声令下才敢吃,连皇上的话都不好使了,难道他忘了明初之蓝玉是怎么被灭族之事不成。
他专权跋扈、结党营私、贪敛财富,仗着他同雍正的关系及拥立之功,毫无顾忌,甚至敢藐视皇权。但他对雍正一直是抱有幻想,认为不会把他怎么样,因为,他对雍正是忠心的,连降十八级他还是这样认为,甚至接到令他自裁的圣旨还迟迟不肯动手,总觉得雍正马上会收回成命的。
对于雍正杀年羹尧的起因,主流说法中一直强调是雍正矫诏夺位,年羹尧是参与者及帮助最大之人,而雍正除掉他是为了杀人灭口。我对此是有不同看法的。
首先在时间上是时隔多年之后,要杀人灭口是等不了这样长时间的;再说了,将“传位十四子”改为“传位于四子”这个猫腻,年羹尧其实是并不知情的,因为他当时正在西北,肯定是无法参与矫诏夺位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阻止或威慑当时在四川的皇十四子胤禵引兵东进上,肯定是起了大作用的,其中不排除有密诏的可能。
对年羹尧的所作所为,雍正还是一忍再忍的,并不存在“狡兔死走狗烹”一说,他多次劝告、警告年羹尧,甚至说出了“若倚功造过,必至返恩为仇”一语,可这年羹尧还是一再触及雍正帝底线,如结党营私这样让皇帝不能容忍之事,这才招来杀身之祸。
所以,年羹尧之死虽然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他自己太“作”,他完全不懂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他致死都没有明白,他的死缘于三个字:太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