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恢,汉高祖刘邦的第五子,被封为梁王。汉高祖十一年,他继承了梁王彭越的爵位和领土,并定都于大梁。然而,在汉高祖去世后,刘恢的异母兄长刘盈即位成为汉惠帝,由吕雉掌控朝政。吕后七年,她下令将赵幽王刘友改封为赵王,而对抗吕后的第一任赵王刘如意深恶痛绝,因此在二月份,将其处死并将赵地交由劉恢管理,同时让他成为新的赵王。

此举不仅剥夺了劉恢在梁地的地位,还使得他必须离开熟悉的地方前往偏远且不吉利的赵地。在那里,他不得不迎娶吕产女儿作为妻子,这个女人性格粗暴,对劉恢极尽刁难。尽管如此,劉恢依然保持着君子的尊严,不敢公开反抗。

然而,当他的心爱妃子被毒酒杀害时,劉恢悲愤至极。他创作四首挽歌以纪念爱情,但最终因悲伤过度自尽。这一行为被视为对一个女子过分的情感投入,而非忠诚于国家和宗庙之责,因而导致国除,其子孙无继。

历史上评价他为“三赵不辜”,表明虽然有失误,但也有一定的道德标准。在史书中,《史记》和《汉书》都有详细记录关于他的生平与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