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期由于征发难以满足边疆需求,便推行了莫民实边政策,将常驻军与民合一。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大批小农破产,豪门多享有免役特权,加之战事频繁,过去有效的征兵制度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开始实施募兵制。此外,还使用谪兵、奴兵和少数民族等其他形式补充军力。
东汉时期,刘秀改革军制废除了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以招募为主。至于年龄问题,在汉初,每人到27岁后需登记成为待役人员,即“正”。20或23岁起始服现役两年,一年作为材官或骑士、楼船在本郡服务;一年则到京师当卫士,或赴边疆充戍卒。在不服役期间,为预备役员;遇战事须随时应征,直至60或56岁停止。此外,对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者,以及对国家有贡献的人士,可免除服役。
武帝开始实施募兵制,不再按期更代,而是根据需要临时招募熟悉胡越文化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后来四方有事,便常常通过募兵来准备战争。募集对象主要是农民和流民,有些也包括犯罪但被宽恕的官吏百姓以及放逐的小奴隶。而且还会选取勇敢善战的人才入伍,有时候还会从刑徒中招募,以此来补充不足的情况。
西汉末年为了防御匈奴,还曾试图将奴隶编入军队。这导致国家要花钱购买劳动力,从而加重财政负担,同时长时间离开土地的农民影响农业发展,并使得普通人对将领形成依附关系,最终演化成私家部曲,这增强了地方势力的力量,为后来的分裂提供了条件。
东汉时代仍然采取这种方式,但这进一步加剧了财政压力和社会不稳定。一方面增加政府支出,一方面大量人口脱离农业生产,也给经济带来了挑战。这段历史揭示了一种既能迅速扩展国力的同时又可能引发深远社会问题的手段,它在历史上扮演着复杂而微妙的地位。
转自:三只眼睛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