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由于足利义持对此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在朱棣时期已经到了冰点。为了缓和局势,宣德元年(1426年)和二年(1427年),朱瞻基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制定的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为基础改善双方的交往。此外,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继续阻碍任何形式的协议达成。
然而,他的继任者足利义教则表现出了恢复关系并增加贸易量的大力兴趣。在宣德七年的二月份,明朝派遣宦官柴山携带一封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通过琉球王转交给足利义教。这封诏书最终被送达日本,足利义教对其中内容表示满意,并于九月派遣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次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同时携带了马匹、甲胄、刀剑以及其他土产作为贡品。
随后,在七月份,明朝回赠一个护送日本使团回国的小组,使得两国之间正式重启了官方交流。尽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中日间会有一些冲突,但直到嘉靖二十八年的1549年,这种交流仍然维持着其存在。这是因为双方都从这段合作中获得了自身所需: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因为他们希望利用新的更有利的情况进行贸易,并且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而明廷则希望得到将军对于打击倭寇问题上的支持。
不过,最终未能达到这一目标,是因为对方对他们慷慨大方反应半心半意。但实际上,将军对于海盗的问题控制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