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咸丰时期起,清朝的皇帝不仅失去了曾经的英勇与武艺,更是无法有效地处理国家大事。他们既不能亲征于战场,也无法救民于水火之中;既无能耐管理内政如财政、工商等诸多领域,又无所长于科技进步,因此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不断滑落,屡次遭受外国列强的欺凌。随后,同治和光绪两位皇帝更显得软弱无力,他们几乎成为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个女性操控而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在改革方面,即使有过尝试,如光绪想要推行变革以摆脱“母虎似的婶娘”的束缚,但最终也被打压回去。即便如此,他仍然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珍妃因“老佛爷”的指令而悲惨死亡,却又毫无办法。此情此景,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窝囊了。

至于末代皇帝宣统小皇帝(溥仪),更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他三岁时就被迫登基,看着满朝文武,却只能大哭,不禁尿裤子。这难道算得上能够承担整个国家的大任?最终,是人民觉醒促成了清王朝的灭亡。而河北遵化马兰峪东陵和易县永宁山下的西陵,则分别安葬了清代九位皇帝,其中康雍乾三朝拥有豪华装修、富丽堂堂的陵寝,可以说气势磅礴。而从道光开始,其后事办理则显得俭省许多。

慕陵规模虽然有所缩减,没有华表、石像生以及明楼等装饰性建筑,并且没有立功碑。根据清朝规定,凡丢失国土者不得立碑。这就是为什么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鸦片战争失败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开启赔款割地先例,这也是断不会给自己树碑的一笔耻辱记录常言说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偏偏犯了丢失国土的大错。一位失败的皇帝厚脸皮为自己立功德碑,无异于自我耳光。在这方面,“政策”也不允许,有违先祖订立的家法规矩。因此,他在死后躺在不完整的心灵墓穴里,一定盼望着自己的后代早日收复失地,早日弥补罪过,以免睡眠不安。

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还有哪个朝代会订立如此严格的规矩: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得享圣德神功碑。这简直带有一种不可原谅、死有余辜的情感。我宁愿将其视为清朝创新的遗产之一——对败家子的警告。如果这些制约措施更加早期,而且更加锋利,就可能减少若干误国昏君的情况。总之,要有一些制约昏庸帝国王者的东西,以免他们无所顾忌地挥霍腐化乃至割让土地。而且爱新觉罗家族家的规矩虽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但并未阻挡住国家衰竭、土地沦丧命运走向。

清室奉行诸多规矩,与前朝迥异。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特色。看出最初“立法者”动了一番脑筋。这代表最高意志的一系列“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得到贯彻执行,如是否可建立圣德神功 碑绝对与该君主政治成就挂钩,不容置疑,即如白玉必需完美,无瑕疵一样。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使得香港落入英国手中,这对于当时只是弹丸之地足以让道光感到羞愧难忘,甚至影响他晚年的平静。

从宏观体制角度来看,从明到清,大体袭用前朝衣钵,本应省心省力。但打江山的人并不满足,在一些关键细节上又谋求变革,以期制度能更完善其中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点子,最具创新意识并相关及国家命运和家族命运休戚相关要数立以贤选继承人的制度变化。

原本采用的嫡长子继承制简单直接却可能导致非当皇帝料才人居然当上了,而才能出众者却未必有人选,所以很多时候选择的是品学兼优或其他条件较好的儿子。但这种方法也有弊端:不是每个孩子都适合做领导,有才能但未必有人选造成了历史上的许多昏君祸害恐怕正因为吸取教训而修改了这一制度:摒弃了世袭相权,让才华横溢的人物崛起机会面人人平等关键看你的才能是否超群。而对于国家来说则更保险,因为选拔出的皇储经过严格筛选和客观考验,不容易出现错误选择。此举旨在确保只有真正胜任职务的人才能够登基执掌天下。当今时代,对待这样的问题我们应当如何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