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咸丰时期起,清朝的皇帝彻底失去了曾经作为猎手所展现出的血性和作为武士所体现的尚武精神。既无法在战场上指挥作战,救民于危难,也缺乏处理内政、经济、科技等诸多国家事务的能力,因此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不断下滑,被列强频繁欺凌。继承了这种状况的是同治和光绪两位皇帝,他们都未能显露出男子汉大丈夫的风范,而是成为了一代女皇慈禧太后的傀儡,被她牵着鼻子走。在光绪面对改革以摆脱“母老虎”的形象时,他虽然有过一两个努力,但最终遭到了失败。他目睹了心爱珍妃被“老佛爷”安排死去,却无力施救,生前境况窘迫不堪。至于最后一位宣统小皇帝,其实更像是一个弱小无力的“阿斗”,三岁便被推上了龙椅,看着满朝文武人吓得尿裤子。这一切怎能称得上是有能力担当国家大任?最终还是人民觉醒促成了清王朝灭亡。
清朝东陵位于河北遵化马兰峪,与易县永宁山下的西陵共同安葬了九位清代皇帝。康雍乾时代陵墓豪华奢侈,可谓气势磅礴。而从道光开始,对后事管理则变得俭省许多。慕陵规模缩减,不再建华表、石像生以及明楼等装饰性建筑,并且没有设置神功碑。此外,清朝还有一个规定:凡丢失国土者,都不得立此。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丢失国土的人们不好意思为自己树碑,这种行为就像是扇自己耳光一样,同时也违背先祖订立的家法规矩。
道光二十二年,因鸦片战争失败而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开启了赔款割地之先例,是断不能好意思给自己树碑,那如何书写那份耻辱的一笔?常言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偏偏犯了丢失国土的大错。一位失职的皇帝,在死后厚脸皮给自己立功德碑,无异于打自己的耳光,而且这违反先祖订立的家法国法。不仅如此,“政策”也不允许这样做,有违先祖遗嘱,更带有一定的刑罚意味。
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还有哪个朝代会订出如此严格的戒律来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得享受圣德神功碑。这简直就是一种对败家子的警告,让每一位继任者都不敢轻视这份遗产。如果这些规矩能够更早点产生,更锋利一些,如达摩克莱斯之剑高悬,或许中国漫长封建时代可以减少若干昏君带来的误国错误。
然而,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止国家力量衰竭、土地沦陷的事态发展。此外,我认为爱新觉罗氏家族中的这些规矩虽使得道光以下各届君主死后无 碑,但并未挡住这一命运轨迹继续发展下去。
总结来说,从宏观制度层面上,取代明朝而建立起来的是一种比较完善且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比如关于贤才选举制。在明朝,只要你是嫡长子,你就直接继承 throne,不管你的才能如何,这样往往导致很多昏君登基祸乱国家。但是在清朝,则采用贤才选举制,以才智取胜为原则,使得每个候选人的机会平等,每个人都必须展示自己的才能与品质,所以相较于之前,大致上更加公正合理。不过,由此可见,即使实施了这样的制度,也无法完全避免历史上的那些昏君出现,因为选择正确的人并不是万全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