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政治体系中,言官系统扮演了重要角色。御史和给事中的两个部分构成了言官机构,分别位于都察院和六部。尽管他们的官阶不高,但他们的职责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规谏君主”,对皇帝及其内阁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
明代言官数量众多,对于规劝君主、揭露权奸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他们遭受的酷刑让人难以想象。被处罚时,皇帝倾向于杀戮或长期监禁,而少数幸运者可能会被贬官或者老死家乡。
嘉靖十一年,一颗彗星出现,据说是扫帚星。这引起了一位南京御史冯恩直言上疏,他认为这是一种不祥之兆,因为朝廷中存在着三颗扫帚星,这些“扫帚星”指的是张璁、方献夫和汪宏等大臣。嘉靖帝愤怒至极,将冯恩逮捕入诏狱差点死于廷杖,最终将他流放到广东雷州,在六年后遇赦才回归故乡。
同样地,有一位名叫沈束的人因为进谏而遭受长达十八年的牢狱之灾。他曾经提醒皇帝俺答的大军入侵,并批评严嵩。但他的话触犯了嘉靖帝,使得他被投入诏狱并接受廷杖刑罚。在牢狱中,他妻子与小妾相继送饭给他,每天纺织为生,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八年。
然而,即使面对如此严厉的惩罚,言官们仍然坚持进谏。在“大礼议”事件中,有个叫郭勋的人因反对而受到廷杖打死十七人。此后,不断有其他事件发生,比如杨最与李福达狼狈为奸,以及太仆卿杨最因不同意长生药而被判刑六十次均未完成就死亡的情况。这些事件没有遏制住进谏之风,而是加剧了人们对于皇权滥用手段压制异见者的担忧。
到了晚年,即便使用更残忍的手段也无法完全遏制言路,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海瑞,他准备好棺材以死为证来直谏。而这些故事成为历史上的记载,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明代为什么社会上充满这样怪事,同时也表明即便在极端压迫下,也有人敢于站出来挑战专制统治,为正义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