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字汉文帝,公元前202年至公元前157年在位,是西汉第四位皇帝,也是高祖刘邦的第三子,母薄姬。初被立为代王,后来惠帝死后,被吕后立为少帝。吕后的死后,由于诸吕企图篡夺政权,刘恒得到了周勃、陈平等人的支持,最终铲除诸吕势力,即位成为文帝,在位23年,与景帝并称“文景之治”。
汉文帝在位期间,他继续推行与民休息和轻徭薄赋的政策。他两次减免田租到三十税一,有时还会全年免收全国田赋,这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他不仅亲自下地耕作以示榜样,还对当时农业生产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他逐步削弱了诸侯王的力量,并且处理好与南越和匈奴的关系,对南越采取安抚政策,对匈奴则实行和亲政策,同时增强边防力量。当匈奴侵犯边境,他及时派兵击退,让其不得不撤出塞外。
汉文帝废除了许多严苛法规,如肉刑、诽谤妖言罪等,并实行平狱缓刑以及约法省禁。他知人善任,将贾谊、晁错、张释之、周亚夫等人才提拔重用,为开创繁荣局面奠定基础。
他节俭朴素,对宫室苑圃车骑服御都不敢过度增加。在修建陵墓时,只用陶器陪葬,不使用金银,以此来显示他的简朴生活态度。此外,他主张死后将妃子以下宫女遣送回家,让她们改嫁,以减少国家开支。
最后,由于病重,在长安未央宫病逝,其子刘启继承皇位,即景帝。历史上把文景二世统治期称为“文景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