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山,1607年生于山西阳曲,1684年在那里辞世。作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书画大师,他以字青主、号公它而闻名。在清朝时期,他又有了多个别号,如乔山、石道人等。傅山博览群书,精通经史、哲学和医学,并擅长诗词和绘画。他在书法上尤其突出,无论是篆刻、隶书或行草,都有一手。这一点也被后来的艺术评论家如马宗霍所赞赏,他在《霎岳楼笔谈》中称赞傅山的隶书“怪过而近于俗”,但他的草书则“宕逸浑脱,可与石斋(黄道周)、觉斯(王铎)伯仲相比”。
傅山不仅擅长书法,还精通金石收藏和鉴定,对篆刻也有深厚造诣。他留下了一些著作,如《霜江龛集》十二卷、《荀子评注》等。此外,他的传世作品中就包括一幅由他当场挥就的草书孟浩然五律十八首。这件作品采用纸本墨迹,纵27.5厘米,横394.8厘米,由友人张钺持纸索写成。
傅山是一位具有创造力的人物,他认为作字之前要先塑造自己的品格,这种信条对他的艺术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这幅草書孟浩然詩,就充分体现了他的艺术理念和精神追求。这篇诗中的文字落笔情感深沉,有着磊落之气;笔势变化无常,但却又不失条理性;用墨既枯且润,用墨技巧高超,以致轻重错配,又能得乱头粗服之趣。
尽管看似杂乱无章,但细读之间却能感受到有序之美;墨色既涂抹混沌,也自有韵味。此件作品即为其代表性的风格,是他独特艺术视角的一次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