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自创神话中最为华夏上古之神。据考古出土文物、遗迹和彩陶纹饰提供的史前人类与洪水抗争及生殖崇拜生活印记,探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称号亦有娲皇、灵娲、帝娲、风皇、女阴等,史记女娲氏,风(或为凤)姓,是古代传说中的大地之母。一说名字为风里希(或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对万物救助巨大的一位上古女神。

相传她是华夏族的母亲,创造了生命,又勇敢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她能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传说她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

还有传说,她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她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重立四极天柱平整天地。另外,她制造了乐器,如笙簧瑟埙,所以人们又奉她是音乐女神。

在古代宗法制下:父权夫权男权成为三座牢固压抑着女娲神话发展的大山枷锁,使得其拆分为三类性质:一作为上古贤王人族先灵圣母祭祀的女娲;二作为福佑社稷补天之神得以祭拜的女娲;三祭祀供奉所有职业位:才是完整一体的创世始先神形象。

历史地位 女娲是中华民族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母亲。她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是开展中国史前文明探源重要研究对象。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位置,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

一是在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在承载华夏文明与民族精神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作用;

三在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四在反映奇特民间民俗现象对于人生礼仪人类生存与文化传承深远意义上具备影响力。

在地位时有变动,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再次降低原因多种:

一种因其化生成万物的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

二种由于伏羲与她既血缘又婚姻关系均列入三皇其中有一家人身份;

一种由尚书经典宣扬伏羞黄帝两人的观点使得他们成为主导者而不见。

然而,由于后来的盘古故事及少数民族故事中也有身体化生的内容,这也增加了几分可靠性。而将其与各国记录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这种描述表示的是从无到有的开始,没有任何先例,只能使用自己的躯体材料来创建世界。这一点表达了她的伟大无比。

“我国起源于原始社会最早的一份民间信仰之一。”兰州大学教授柯杨认为,从《山海经》、《淮南子》、《楚辞》等文献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议论都是对正确,但往往忽略的是活态中的另一层含义,那就是世间万物都由她所创造。在许多地方流行着正月初七造人的故事,还有人活态地说土地即来自她的肉身骨头变成了山岳头发变成了草木血液变成了河流,就像盘古一样。这说明这些活态里的内容值得我们格外重视,因为这代表着一种延续性的信仰形式,对今天的人们来说也是很有启示意义。

关于兄妹说的还有一种版本,其中提到风衮部落华胥氏看到雷泽中的巨脚印,无意中感应受孕,并产下伏羿,而伏羿则是一蛇身的人首。同时还有一个同胞异父或者姐弟关系存在者叫做“女子”号称“女人”,但实际指的是谁?学者们并不完全同意此点。但总结起来,不管如何解释,都表现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原初期的人类活动区域可能包括汝水沿岸至太行山南麓范围内。而且一些文献记载显示,当年曾有一段时间,以今洛阳为中心以汝水南端至太行北端东至潼关西至今山东西部地域范围内居住过某个名叫“女子”的部落,而这个名词被后来的汉族文献误读为了“女人”。所以尽管不同地区对这个人物持不同的看法,但都普遍认同这一点——那就是她们是一个真正存在过并且留下足迹甚至陵墓的地方上的女性力量象征者的存在。而通过考察当时区域的地理环境以及当时居民生活习惯,我们可以推测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宇宙来源及其本质理解已经相当成熟,并且他们对于那些能够带给他们安宁安全保护的手段产生共识,比如通过塑料工艺制作房屋设备利用植物资源建立农业系统。此外,他们还会根据季节变化去采集食材进行烹饪,同时也会编织衣服穿戴以适应气候变化,因此这样的行为模式显然是在展示一个正在逐渐向更复杂更加组织化管理方式转移过程中的群体。当这些群体成员之间形成亲情联系并决定共同居住的时候,便形成了一定的家庭结构,并因此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家庭规则的事务制度,以维护这种新的家族秩序,从而构筑起最初的一个小型社区体系。这时候,一些特别显眼特别能够引起注意的事情就会被认为具有特殊力量,因而就逐渐演变成现代我们所认识到的各种宗教信仰体系之一—"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