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时期,我们可以看到秦制的延续,并实行征兵制。然而,随着文帝时期出现的需求不足和战事频繁,晁错提出了莫民实边的建议,使得边郡常驻军与常驻民众合二为一。这一策略在武帝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当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批小农破产,同时豪门家族拥有免除兵役特权,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兼行募兵制的实施。此外,还有谪兵、奴兵以及少数民族士兵被广泛使用。
东汉时期,由刘秀改革军制,将原有的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取消,以招募为主成为新的集体方式。在这之前,汉初时代所有男性公民在27岁那年必须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被称作“正”。这些“正”人群在20或23岁开始服现役,每人轮流应征2年,其中一年可能是在本地担任材官或骑士、一年则可能前往京师当卫士或到边疆充当戍卒。
除了正常服役外,“正”也需要进入预备队,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将立即被召唤入伍,而60或56岁后便可退役。对于那些因为获得一定军功、资历或者爵位而免除应征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能够养育军马、捐献粮食和钱币,或是由于年龄大、小身高不足等原因,他们也有机会免予服役。
武帝开始采纳募兵制,这种形式不再遵循固定的更换周期,而是根据四方需要进行征集。当国家有事的时候,就会大规模招募农民、流浪者及其他愿意加入的人才来增强力量。此外,还包括犯罪者以取代罪名(弛刑)的条件重新自由,以及放弃身份的地主家庭成员和奴隶。但是这种方法也导致了经济上的负担,因为政府不得不支付用于购买士气良好的个人以供战斗。而且长时间离开家园工作的是农民,这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影响,并加剧了依附关系使私人部队形成,对地方势力造成扩张,为后来的军阀分化提供了机会。
到了东汉末年的某个时候,即便如此,在结束前仍然保留着部分征调系统,但随着该体系逐渐衰弱,最终由金钱来收购劳工成为了主要手段。这导致财政压力增加,再加上大量男丁远离土地耕作,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且加深了一些人的依附性,最终促成了地方势力的崛起,也为未来社会结构中的潜在变化埋下伏笔。
转自:三只眼睛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