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唐玄宗的第五子,李瑶拥有本名和封号——鄂王。他的生母是皇甫德仪。在中国唐朝那个时代,他属于汉族民族。关于李瑶的简介,他是被诬陷而遭废为庶人,并最终被杀害的事实留下了深刻印记。
《新唐书》中记载了鄂王瑶的生平:他在封爵后,被委以幽州都督和河北节度大使的职责。开元二十三年时,他与其他十一位王并肩授予开府仪同三司,获得实封二千户。此外,诏令他前往东宫和尚书省接受百官的送行,这天里,全体官员集结一堂,为他举行庆祝活动,有关部门则负责筹备宴席和乐队。但尽管如此,没有设立正式的府衙,而是在任用官员时出现了冒充和滥竽取象的情况,这让当时的人们对此并不看重。
在那日结束后,所有参与欢庆的人士都获得了成为王府属下的职位,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有组织架构的府衙。这段历史反映出当时社会对于权力的争夺与腐败现象,以及人们对于荣誉感淡薄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