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历史长河中,两汉时期的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变化。汉初承袭秦制,实行征兵制度。当文帝时期出现征发难以满足边疆需求的情况,晁错提出了“莫民实边”之策,使得边郡常驻军民与常驻士兵融为一体。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批小农破产,豪门家族多拥有免除兵役特权,同时战事频繁,原有的征兵制度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开始采纳募兵制。此外,还包括了谪军、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东汉时期刘秀改革军制,将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取消,以招募为主。
汉初,每个男子在27岁被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被称作“正”。这类人群在20或23岁起始服役,一年分配到本郡担任材官或骑士、楼船;一年则前往京师当卫士,或至边境充当戍卒。在不服役期间,他们是预备役人员,当有战争爆发,就需要随时应召前线服务直至60或56岁退伍。在应召期间可获得免役,有复身(个人免役)和夏家(全家免役)的两种方式。而且,对于有显赫功绩、资历良好或者爵位高者,以及对朝廷有贡献如饲养军马、捐献粮食等,可以获得优待而免除服役。
然而,在武帝时代,也开始实施募兵制。最初主要招募熟悉胡人和越人的汉族及少数民族,而不是按规定更换。这一政策后来也因四方不断发生战争而继续执行,用以备战。但这次所选用的更多是农民和流浪者,以及犯罪但得到赦免的人员以及释放的奴隶。此外,还有一种选择,即从众多勇敢且技能出众的人中挑选入伍。而如果招募不足,则会将刑徒投入战斗,并实施“七科谪”,即将犯过罪的人物作为士兵使用。西汉末年,为防御匈奴,再次吸收奴隶加入军队。
到了东汉时代,募集成为了主要的手段之一,而征求志愿者的方式仍然保留着。不过,这种方法带来了国家通过金钱支付来购买新鲜血液,加重了财政负担;同时,这些被动员去战斗的人们离开他们的土地很长时间,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他们还建立了一种对指挥官高度依赖关系,最终演变成了私人部队,从而加剧地方势力的膨胀,并为地方领袖的崛起提供了机会。
此刻,我们站在这个历史交汇点,看见那些曾经肩负着守护国家安全的大人们,他们的心灵深处藏着怎样的感慨?每一次鼓舞人心的话语背后,是多少份沉默中的牺牲?我们是否能真正理解,那些穿戴着古老盔甲,无声地保护国土的小小英雄们?
转自:三只眼睛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