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朝代年份表中采取了多种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关系。朱瞻基时期,明廷单方面废除了永乐二年(1404年)关于纳贡使团的协定,以此作为改善关系的一步。此外,他还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的船只和人员数量。但是,由于足利义持对此表示反对,这些努力未能立即取得成功。
然而,足利义持之子足利义教对于恢复两国间的官方关系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在宣德七年的第二个月,明宣宗派遣宦官柴山携带诏书前往琉球,并建议通过琉球王进行斡旋,以促进双方之间的贸易。足利义教在收到诏书后,对其内容感到满意,并在同年的九月派遣一名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一个使团于次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同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等土产作为贡品。
随后,在七月,中国皇帝回应派遣了一支护送日本使团返回国的大军,使得日本使团受到热烈欢迎。这一系列互相往来的活动最终恢复了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其间尽管偶尔发生过短暂破裂,但直至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这段友好往来一直持续着。双方各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其中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他们热衷于在新的更有利制度下进行贸易,并获得了丰厚收益。而明廷则希望借助将军提供帮助,以解决倭寇问题。不过,从实际情况看,将军对海盗控制力度有限,因此无法完全达到对方期待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