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字汉文帝,公元前202年至公元前157年在位,是西汉第四位皇帝,也是高祖刘邦的第三子。母为薄姬。初被立为代王,在晋阳建立政权。在惠帝死后,他被吕后所立,为少帝。他继承了吕后的权力,但不久便与诸侯王及其家族展开斗争,最终在周勃和陈平的支持下消灭了吕氏家族。
汉文帝上台后,一方面继续执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对农民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侯王的势力。他还处理好与南越和匈奴的关系,同时加强边防力量。对于反叛者,如刘兴居和刘长,他都予以迅速处置。
汉文帝对待法制也有较好的态度,不仅废除了肉刑等一些苛法,还实行平狱缓刑,并亲自带头执行法律判决。他知人善任,对贾谊、晁错、张释之等人才给予重用,为开创“文景之治”奠定基础。
他节俭朴素,即使想修建露台也因一算需黄金100斤而作罢。在晚年,他主张简葬,不再厚葬自己,而是选择灞陵作为自己的安葬地,用陶器陪葬,以示简朴。
最后,由于病重,汉文帝于公元前157年病逝于未央宫,被尊封为太宗谥号孝文帝,其子刘启继位成为景帝,从而形成了“文景之治”的盛世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