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咸丰时期起,清朝的皇帝彻底失去了曾经作为猎手所展现出的血性和尚武精神。他们既无法在战场上亲征、救民于水火,也缺乏处理国内事务如财政、工商、科技等方面的能力,这导致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不断下滑,不断遭受外国列强的欺凌。咸丰之后,同治和光绪这两个皇帝都显得不够成熟,更像是慈禧太后的傀儡,被她牵着鼻子走。在光绪身上,即便他尝试改革以摆脱“母虎似的婶娘”的控制,但很快就被打败了。他目睹了珍妃被太后派人推入井中的惨剧,却无力阻止,这样的命运让他深感窘迫。至于最后一位宣统小皇帝(溥仪),更是毫无实权,只是在三岁时被推上了龙椅,看到满朝文武人的模样,他大哭起来,连尿裤子也不敢留下。
清朝对其官职有严格的规定,一些丢失国家寸土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如道光年间因鸦片战争失败而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开启了赔款割地之先例。这对于一个失职的皇帝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他们只能厚着脸皮接受这种待遇,而不能为自己树立功德碑,因为这是违反先祖订立的一家法国法规。此前未有过如此严格的规矩,对于丢失国家领土者死后不配享圣德神功碑,这意味着他们犯下的错误将永远没有机会弥补。
清朝还有其他一些创新的制度,比如选举贤主来决定继承人的方法,这与明朝嫡长子继承制不同,是根据个人的才能来选拔,以确保能够选择到真正适合当皇帝的人物。而且这个制度也增加了公平性,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从而减少昏君祸国的情况发生。
总结来说,即使是最高层次的人物,都必须遵守一定规则,比如选举贤主制,它通过考验来筛选出最优秀的人选,而不是仅凭年龄或家族背景。如果这些措施能有效防止昏君执政,那么即便是爱新觉罗氏这样的王室,也可能避免了一些灾难性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