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的第四位皇帝刘恒即位之初,国家正处于由最初的建立向稳定繁荣过渡的关键时期。作为高祖刘邦第三子,母薄姬,他先被立为代王,后来惠帝去世,他在周勃和陈平等人的支持下,被吕后立为皇帝。在位23年,与景帝并称“文景之治”,期间他继续推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为农民减轻了沉重的税负。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他逐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同时处理好与南越和匈奴等外患的问题。他对待人才也非常宽容,不仅提拔了贾谊、晁错、张释之、周亚夫等人才,而且虚心纳谏,对待法制也有所改革,将一些严苛法规废除,加强了司法公正性。
在个人生活上,汉文帝也是一个节俭的人,他反对厚葬,并主张死后宫女遣送回家,让她们改嫁。这一系列措施都体现出他追求朴素生活和简化制度的手段。最后,在位期间病逝于长安未央宫,被尊封为太宗文帝,其子刘启继承皇位,即景帝。历史将他的统治时期与景帝一起称作“文景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