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山,1607年生于山西阳曲,1684年在此世去留。明末清初,他以思想家、书画家的身份广为人知。字青主,又称青竹、公它、乔山或石道人。在清朝时期,他又被称为真山或朱衣道人,晚年更有老蘖禅的雅号。一生之中,他涉猎古籍如经史诸子与佛道学,并对医学颇有研究。此外,他还精通诗书画术,尤其是行书风格独具特色。
马宗霍在《霎岳楼笔谈》中评价说:“傅氏隶书虽论者谓怪过而近俗,但草书则宕逸浑脱,与石斋(黄道周)和觉斯(王铎)伯仲齐名。”他的绘画也颇受好评,以描绘竹类作品最为出色。
傅山不仅擅长收藏金石,还擅长鉴别,其中尤以篆刻见长。他著有《霜江龛集》十二卷及《荀子评注》,至今传世之作尚多可见。
其中一件杰作即是孟浩然五律十八首的草书版本。这份纸本墨迹,由友人张钺提供纸张并由傅山当场挥毫完成,其尺寸纵28.2厘米,横394.8厘米,是一幅典型的中国艺术品。该作品体现了傅山作为创造性书家的特点,以及他“先做字再做人的”信条对其艺术活动影响深远。此处孟浩然诗,不仅流露出情感深沉,更显得气势磊落。其草書筆畫變化幅度大,同时不拘泥於轉折起伏,而是更加夸張,以達到「亂頭粗服」的趣味。此外,在看似隨意無章的情况下,却能發現內涵豐富且結構合理;用墨枯新與雜揉交錯,使得輕重相間與疾涩相生;最后,以横风斜雨般的形態来构建沉着痛快与险峻跌宕的情调。这份草書詩卷,被視為傅山代表性的藝術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