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又称朱元璋反贪,指的是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在位期间的反腐事件。朱元璋反腐是下了重典的,他反腐主要以铁腕惩贪,不避亲故,法不徇私着称,对动则处以枭首和剥皮示众的酷刑。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并没能有效地遏制。 背景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发动并全程领导了史上最大最严的反腐肃贪运动。他以猛治国称,大力打击贪污。他的“重典治国”思想不只为遏制官僚。 设立《大明律》和《大诰三编》 朱元璋订《大明律》,编《大诰》,对惩治做出详细规定,并严厉实行之。朱元璋亲自参与主持的《大明律》中将《受赃》专门设为一篇,其中详尽规定了对于的惩罚,为他以后的铁腕反腐奠定了基础。同时朱元璋下令将《大诰》等其他多种司法教材发到每个家庭中去,而且规定官府执法时凡是家里藏有《大诰》的,就可罪减一等,反之,要罪加一等。同时《大诰》还被列入全国各级学校的必修课程,连科举考试都从《大诰》中出题。一时间从学校到民间讲读《大诰》蔚然成风。 严惩分子 朱元璋自幼出身贫寒,对贪污尤其憎恶,其对贪污官员处以极其严厉的处罚。在朱元璋主政期间,大批不法被处死,包括开国将领朱亮祖,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其中甚至因为郭桓案、空印案杀死数万名官员。 设立监察机构 朱元璋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设立了从朝廷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其组织之严,权力之大,都是前朝历代绝无仅有的。在中央朱元璋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六部中的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监察御史外,同时又在各省设按察司,掌监察之职;后来又设立“巡抚”制度,由朝廷派亲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监察地方官吏。 广开言路鼓励民间反腐 朱元璋在铁腕反腐的同时,还鼓励民间反腐。朱元璋在午门外设立“登闻鼓”,号召受冤的百姓们击鼓鸣冤。为了防止此行为虚设,同时命令一名御史每天在那里负责,但凡是民间有冤情,地方官员又不受理的百姓们,当事人可以击登闻鼓,并由在那里负责的御史带着上奏;为了让下级官吏有参政机会,朱元璋打破常规,规定不论朝廷官员品级、隶属均可参加早朝上殿言事,有隐情还可单独召见;朱元璋不仅允许,还鼓励百姓越级告状;他甚至鼓励普通百姓把直接绑赴京城治罪,各级官员如果胆敢“截访”,就治以诛灭家族的重罪。于是,在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下,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污吏行走在通往京城的道路上。 影响 由于朱元璋的吏治严厉,在明初相当长一段时间,官员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朱元璋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封建历史所罕见。 尽管朱元璋反贪决心大、力度猛、出奇招,使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也一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远未达到彻底清除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