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继承了秦制,实行征兵制,但文帝时期由于征发难以满足戍边需求,便采纳晁错提出的“莫民实边”策略,使边郡常驻军民与兵力合一。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加剧,大批小农破产,豪门免除兵役权益,同时战事频繁,过去有效的征兵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因此引入募兵制。此外,还包括谪、奴、少数民族等多种人员组成军队。
东汉刘秀改革军事体制,将正卒轮流上制度废除,以招募为主导。原先,“正”从27岁开始登记成为有义务服役的人员,在20或23岁起进行现役服务,其中每年分配为京师卫士或边疆戍卒,每人服役两年。一旦不服役,则进入预备队直到60或56岁解除义务。如果应届青年被免除了服役,有复身和夏家两个选择。而拥有一定军功、资历或者爵位者,如通过捐献马匹、粮食及金钱来获得特权,也能免受徭税。
武帝开始实施募兵法规,并且逐渐放宽对象范围,不再严格按年龄更替,而是根据需要随时召集。在此过程中,不仅包括熟悉胡越文化的人口,而且还包括犯罪而获得赦免的官吏和百姓,以及释放奴隶。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不足额的地方则会选用犯人充当士气高昂之勇敢士加入部队。有时候,如果补充不足,就会将刑徒转化为步卒,即所谓的“七科谪”,即将犯罪官吏无籍之人以及商人的子孙参与其中。
东汉末年,为防止匈奴侵扰,还曾对奴隶进行招募。这一政策导致国家增加财政负担,一部分农民长时间离开耕地影响农业生产;同时,这也造成了一系列私家部曲关系,让地方势力膨胀,最终促成了军阀割据局面。
综上所述,从征调到选派,再到购买,从草根阶层到社会各阶层,从定期轮换到根据需要召集,从户籍管理到市场交易,从个人依附关系到地方势力的扩张,可以看出两汉时代的变化与挑战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