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276年历史之中,权力仅次于皇帝的两位存在:慈禧太后与摄政王。他们在封建制度下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中多尔衮和载沣是清朝历史上唯一两个担任摄政王职务的人物。
多尔衮,努尔哈赤十四子,是清太祖建立满洲国时期的功臣之一。在皇太极去世后,他辅佐福临即位,并被尊为摄政王。这一时期,多尔衮不仅掌握着国家大权,而且他的地位几乎接近君主。尽管他未能称帝,但作为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他的影响力深远。
载沣,则是清宣宗道光帝孙、醇亲王奕譞第五子。他虽然并非皇帝,却在成为摄政王期间享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力。在光绪时代,他曾任军机大臣,并在1908年的慈禧、光绪去世后,辅助年幼的儿子溥仪登基称帝,这段时间内实际上控制着国家大计。载沣在这段时间里也是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即最后一任摄政王。
因此,在清朝长达276年的历史中,只有这两个人能够拥有凌驾于皇帝之上的权利,他们分别是多尔衮和爱新觉罗·载沣。这两位人物对中国乃至世界史都留下了深刻印记,而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则凸显了封建制度下的政治结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