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历史中,有一位被称为圣雄的人,他的一生都在为印度平民族群自力奋斗,他倡导和平,可是最终却死于暴力之下。那位圣雄便是1869年出生的印度西部乡市波罗班达人——甘地。甘地的事实上错了什么?他出生于一个四大种姓之一的吠舍家,值得注意的是,在印度四大种姓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尾陀罗。因此,甘地的出生阶层并无特别优越,但他的家庭却是一向与王谢看族、年夜户人家相近。甘地也曾经是一个普通少年,没有显著智力或才干。

即便如此,那样的情况下,甘地真正是受到了命运的安排。他十分讨厌自己小时候所处的情况,因此读完中学以后,他便前往英国留学了,去东方寻求光明。正在英国,甘地接受了东方先辈的思想和技艺。在那儿,他也被陶冶成了一个名流,并考取了英国的法律师资历。

正在甘地说22岁时,他从英国回到了本国,一会儿情况渐变让他感受到十分不适,因为正在印度黑人永久是下等人的,他们永久没有会瞧患上起那些乌皮肤或者黄皮肤的印度人。这样的偏见视正在印度真是太广泛了,因此随后,甘地决然投身到种族自力的奋斗中,并提出了一个特别著名的心理战略,即“非暴力反抗”。这意味着通过意义性的抵抗、国民没有从命等方式,让告竣者但愿告竣达到宗旨。

总体而言,对于殖民者来说,这种非暴力反抗是不有效果的,而最初甚至连苦天本人也遭遇15次监禁,但是他的这种头脑却被广泛的大量印度人所接受和推崇。而对于保守派来说,不少宗教守旧党都会派遣暗杀者去暗害苦天。

1848年1月30日,在举行疑徒祈祷时,被一位刺杀者刺杀,最终倒在血泊之中离世。那个刺杀者同样成心思,为了一直追随“圣雄”,并未逃脱法网,而是在当天即刻自尽。在之后审讯中,他对法庭说:“苦天是我国家之女,但她没有做到一个女子应有的义务,我代表我国家之母夺走他的人命,以此请判我死刑吧!虽然我有罪行,将杀害我的国家之女,但是我深爱着我的国家。”尽管这样的话语幽默且动容,却遵循了法律判决,那个刺杀者最后被判绞刑。

这样的行为虽然隐晦,但实际上他并不是粗暴野蛮的人,只是一个狂热信徒罢了。正如苦天始终否定分治,与其持有的非暴力教义认为所有人民应当团结,以此而招致他的逝世两月后,英属北亚细亚地区终于分治开来。此事件成为宗教抵触牺牲品,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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