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禛,清朝第五位君主,年号雍正。今天历史资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不知能否帮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识?

其实,在古代王朝中,治民的难度更高于治吏,雍正皇帝执政时,在这方面下的功夫,一点都不比在官员们身上消耗的精力少。

清朝入关之后,皇帝们也都开始学儒,因此,在治民的方略上,同此前的王朝差不多,都是宣扬儒家的道德观,以此来整合国家的社会风气。

雍正皇帝对此尤其重视,他曾专门发上谕给各个省的总督、巡抚,要求他们把治民的重要性置于其余诸事之前。《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中记载:

至于地方大吏,料理刑名钱粮案件,自是要紧,若能转移民间风俗,使之向善,又在办理诸事之上。

由此可见,雍正对待治民的态度,他非常清楚,吏不稳,只是疥癣之疾,而民不稳,则国不稳。

雍正搞的那些改革,除了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外,也是在相应的减轻底层百姓的负担,这是引导百姓向善的基础,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廉耻。”

当然,这只是治民的其中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要主动引导百姓的道德观,把“刁民”教导成符合儒家思想的“顺民”。

而要引导和鼓励百姓,在古代,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皇帝直接参与了。

如《雍正起居注》中的记载,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一个农民在干农活时捡到了银子,随即上报,如此拾金不昧的榜样,直接惊动了雍正皇帝。

雍正不但下旨将捡到的银子又赏赐给了那位农夫,还命令把此事作为教导八旗子弟的范例“将此事通晓八旗,谕令知之”。

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河南的一个叫翟世有的百姓,也捡到了银子,并物归原主。

在雍正宠臣田文镜(时任河南、山东总督)已经公开表彰过翟世有,给其赏银、赐匾、立碑的基础上,雍正还继续亲自对翟世有予以奖励。

雍正认为翟世有的拾金不昧“乃世俗转移之明证,国家实在之祥瑞”,下令再奖赏翟世有银一百两,并赐予其七品顶戴。

至于河南的父母官田文镜,也获得了“田文镜化导奖劝之功亦于此可见”的高度评价。

雍正的重视就是一盏指路明灯,在翟世有拾金不昧当官后,类似事件就频频出现了,至于真假,就很难说了,当然,也没有更多的顶戴送出。

但雍正对此却非常高兴,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时,他还专门为各省拾金不昧现象频出表态:

数年以来,细民不取遗金者屡见于京师、河南、山西等处,朕心慰悦实,翼远近观感兴起,风俗渐归于醇厚。

雍正七年,雍正为了教化百姓,还命令在各个乡村设立“乡约”,要求地方详细记录民间“善行”及“过恶”。

同时,雍正要求各地方在民间乡村大力宣讲《圣谕广训》(雍正二年时,在康熙的《圣谕十六条》基础上,重新编纂的道德书籍),必须达到“家喻而户晓”的地步。

不过,雍正虽然竭力宣扬道德,不惜亲自下场参与,但实际效果未必就那么好,即使有效果,也只能管一时,而无法管一世。

如前面所写的河南翟世有拾金不昧的故事,雍正最后是用官位、金钱去鼓励,会产生什么后果?

最关键还是要依靠普世的教育,来实现民众的觉悟和道德观的提升,但在这方面,雍正却不怎么重视。

如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时,广西巡抚奏请在土司聚集区开办学校,以便教化山民,但雍正却予以拒绝,还指责广西巡抚迂腐:

土民愚蠢性成,惟在地方官约束严明,使之畏威感德,庶可收革面革心之效。乃欲以三字经、千字文之类,谓可使之明义理而消凶恶,亦迂阔之甚矣。

雍正是想用官府的权威强行推动道德的改变,却忽视了提高全民素质,其作用只在一时,绝无法永久。

雍正执政时,甚至一度因好几个省的民风达不到他的要求,下旨停止了地方上的乡试、会试,要求地方上改正后,才能恢复考试。

而民风又哪是一时半会能纠正过来的?还不得慢慢教育?又不愿意多开办学校,仅凭地方官吏口头宣讲,能管用多久?

综上所述,雍正在治民一事上,还是相当重视的,拾金不昧都能御赐顶戴,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

不过,他采取的方式不太妥,要改变民风,引导百姓有更高的道德观,还是需要用全面教育的方式,提高百姓素质,这需要长远的布局。

当然,在古代,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毕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说法,在古代统治阶级的心中,还是有相当影响力的。